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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企业积极响应“回收目标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1/9/2 11:12:15信息来源:互联网 人气点击: 推荐等级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其总体要求,到2023年,发展一批家电生产企业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的示范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处理模式和经验做法。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万春晖向《中国电子报》记者表示,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利于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回收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畅通国内家电市场消费内循环,促进家电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延伸生产者责任

  据了解,作为全球最大的家电生产、消费和贸易国,我国不仅是废旧家电产生大国,还处于家电报废高峰期。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统计数据,2018年,我国主要家电产品的社会保有量总计约20.1亿台。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淘汰的废旧家电数量达1亿至1.2亿台,并以平均每年20%的涨幅增长。

  万春晖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中国每销售一台家电新品的同时需要回收处理一台废电器。据万春晖介绍,当前我国废家电回收主要以社会回收为主。由于各种原因,相当部分废弃家电被不规范拆解或者是翻新后进入二手市场,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同时,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在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鲁建国看来,我国在家电回收方面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好,所以需要用政策来推动,特别是相关企业要承担起社会责任。

  我国于2012年出台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了降低产品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采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原则,将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到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通过向家电生产商、进口商征收处理费用,补贴给正规拆解处理企业。至今,共有5批109家处理企业列入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次《通知》是为了深入贯彻去年发布的《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通知》要求,到2023年,发展一批家电生产企业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的示范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处理模式和经验做法。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秘书长管世翾指出,《通知》对生产者应履行的回收责任进行目标量化,是深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重要手段。《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家电生产企业依托产品销售维修服务网络构建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体系,进一步优化回收渠道,畅通家电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利用,为家电生产企业更好履行回收责任指明了方向。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王学军提到,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不但对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催化剂,更重要的是它可为其他领域提供良好的范例。未来相关的制度和做法可以逐步推广,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

  “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一方面有利于探索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回收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畅通国内家电市场消费内循环;另一方面,废家电的拆解、循环、再利用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万春晖向《中国电子报》记者表示。

  家电企业积极响应

  《通知》发出后,海尔、长虹、创维等家电生产企业纷纷给出了积极回应。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上述家电企业表示,将把家电回收相关业务纳入到企业的实际行动中。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任贤全认为,家电生产企业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是落实新固废法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必然选择,是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推动家电更新消费,构建强大国内市场,还有利于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任贤全向《中国电子报》记者分享了海尔在回收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海尔利用自身网络优势,已经搭建了全国性虚实融合的回收体系。目前海尔的回收网络已整合了3.2万家线下门店、10万多名服务兵、100余个物流配送中心,覆盖全国2800多个县市,城市每一个小区,农村每一个乡镇,形成了涵盖回收、运输、分拣等环节的完整体系,沉淀了线上平台、专卖店、服务网点、物流网点等多元化实施主体,可以保障废旧家电得到安全、高效、合规处理。后续海尔将以回收业务为切入点,向拆解环节延伸,向再循环平台拓展。

  “长虹作为家电生产企业,一直注重从家电销售渠道、售后渠道和互联网渠道进行废旧电器的回收工作。”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章杰说道,“我们愿意担当起这份责任,同政府一起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再资源化利用,构建从居民家中、企业直营回收点、企业进行无害化到资源化利用的一站式资源回收、处置平台。”

  吴章杰向《中国电子报》记者透露,长虹下属子公司长虹格润是专业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置企业,目前已构建完整的废旧电器市场四大网络回收体系。作为废旧电器的再资源化绿色循环企业,长虹格润希望国家层面能予以引导,构建城市化废旧电器资源化回收平台,比如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废旧物资再资源化回收体系网络,通过线上、线下的无缝对接,真正让城市的产废流入规范化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创维集团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范小健表示,创维一直持续不断地积极探索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营销网络经常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旗下“安时达”公司自建有电商平台、全国仓储、物流、上门服务队伍、IT开发团队,具备消费者端的旧家电信息采集和废旧实物回收、仓储、运输能力。“公司随时准备发挥全国经销及服务网络覆盖率优势,随着国家相关政策不断完备,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在合适的时机切入,与相关企业合作或自建体系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工作。”

  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表示,十年间,格力电器在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总投资已超20亿元,虽然至今仍未实现盈利,是格力电器的“赔本生意”,但它带来的环境效益无法估量。“我们希望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处理模式和经验做法,为整个行业的资源循环利用提供范本。”据悉,截至2020年底,珠海格力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累计处理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超3400万台(套)。

  谨防“劣币驱逐良币”

  不过,记者同时了解到,家电生产企业在响应和落实相关政策时也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涉及回收成本、企业税负、基金补贴等方面。

  任贤全表示,从现实情况看,向城乡居民销售使用过的废旧物资,按照税法规定不交税,没有开销售发票的义务。这样一来,没有进项凭证,就无法确认企业成本。按照查账征收要求,企业对税务部门拿不出合法证据证明进货成本和税前抵扣项目,按照什么基数交纳所得税成了问题。若按现行税法有关规定,会对家电生产企业的市场回收造成一定风险,可能产生“劣币逐良币”的现象。

  “当前,我们回收处置的不少产品减去税收、资源、环保、生产、运营等成本,企业基本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加之基金补贴到账不及时,企业基本处于负重前行的状态。”吴章杰表示。结合近年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的实施情况,还存在基金补贴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会对正规回收拆解企业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范小健强调,我们在落实废旧家电回收企业责任的相关政策时,遇到的核心困难就是资金难题。由于在生产端已经依法向国家缴纳回收处置基金,市场端回收产生的用户补偿金、回收人员工时费、仓储费、车辆运营成本等成本,公司目前无能力消化。范小健建议国家在《通知》发布后,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从政策法规(规范市场端的消费者行为及习惯)、相关资质发放、资金(如处置基金返还)、资源投入(仓储、拆解场地等)扶持家电生产企业建立研发、制造、经销、服务、回收、拆解等全套机制,从而有序落实国家的有关通知要求。

  此外,由于本次《通知》明确的产品品类仅涉及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4类,这让厨房燃气类家电企业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席萌颇为遗憾:“本次通知并未涉及我们这类企业,建议将厨房电器产品也纳入进去,特别是热水器产品,鉴于安全考虑,过了质保期必须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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